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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

作者:历史文化学院   人气: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3:27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

为保证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河南大学有关规定和安排,制定历史文化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杨俊中、张礼刚

   成员:姜捷、李竞艳、赵金康、胡浩、魏继印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历史文化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2019届应届毕业生;

   2、按照专业成绩,占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的40%者,方有资格计算综合素质加分;

   3、获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且在历年学习中,不得有挂科现象(二专业除外)。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校或院系处分);

   三、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85%+综合素质加分*15%

  四、院系内部申请程序

   1、统一提交材料时间:9月7-9日

   2、历史文化学院评选日期:9月10日

   3、历史文化学院公示日期:9月11日-13日;

   4、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教务处日期:9月14日;

    、其他

   相关具体事宜和细则,详见《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选拔细则(试行)》。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813718(院党委副书记)

                                      历史文化学院

2018年9月5日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选拔细则

一、总则

  1、本次推免名额全年级共13人,各专业按一定比例划分具体人数。

  2、按照专业成绩,占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的前40%者,方有资格计算综合素质加分。

  3、获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且在历年学习中,不得有挂科现象(二专业除外)。

  4、本次推免不分内外保,但凡获得推免资格者,有权自主选择高校,每人限报三所。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学习成绩=(三年专业必修课平均分*80%+三年专业选修课平均分*20%)*85% ; (如书法鉴赏等校选课除外)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推免工作中综合素质加分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15%,按百分制核算,将各专业第一名的原始分设为M,其他名次原始分设为N,计算方法为:第一名素质加分分值为15分,其他名次所得分值为 ,以此依次计算出每人的综合素质分值;

 3、综合成绩=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加分。

三、综合素质加分实施办法

  在思想素质、科学研究、人文素质及社会实践方面获得各级各类表彰或奖励的,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凡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先进个人者,加8分,被评为校先进个人者加5分,校优秀学生者加3分;被评选为校优秀党员者加5分,校优秀团员者加3分,院优秀共青团员者加2分;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干部者加8分,校优秀学生干部者加4分,院优秀学生干部者加2分。同一类别的奖项不累积,取单项最高分。

 在各级各类知识科研竞赛、校园文化活动、体育比赛、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活动中,凡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9、8分,其他奖项加7分;凡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7、6分,其他奖项加5分;凡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5、4分,其他奖项加3分;凡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其他奖项加1分;凡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其他奖项加1分。奖项不累积,取单项最高分。

 30家出版社出版专著者,每部著作加15分;参与编写一部著作,凡编写字数在3万(含)以上者,可加10分,其他不予加分。在30家以外的出版社出版专著者,每部著作加12分;参与编写一部著作,凡编写字数在3万(含)以上者,可加8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A、B、C类核心期刊(参照学校科研处公布的相关文件)上每发表一篇加15、12、10分,中文核心期刊每发表一篇加8分,一般CN刊物每发表一篇加6分,校级及校内刊物每发表一篇加4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美术作品、文学作品、通讯报道者,视情况给以相应的加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者,国家级报纸每发表一篇加4分,最高不超过12分;省部级报纸每发表一篇加3分,最高不超过10分;市厅级报纸每发表一篇加2分,最高不超过8分;校级的报纸每发表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凡在电视台、电台、网站发表作品者,国家级每发表一篇加4分,最高不超过12分;省部级每发表一篇加3分,最高不超过10分;市厅级每发表一篇加2分,最高不超过8分;县级每发表两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校级(包括网站)每发表二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院级的网站每发表五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主持及参加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院级科研项目者,结项证书为准,主持人分别加15分、12分、10分、8分,6分,参与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获得各类发明专利者,每人每项加15分。

 在学校及学院等各类群团组织中,长期承担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者,如校学生会、社联、校报、广播站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优秀成员分别加6、5、4、3、2分;院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优秀成员分别加5、4、3、2、1分;年级长或分团委书记、副年级长、班长或团支书、班委或寝室长分别加4、3、2、1分。该项不累积加分,若同一人为不同组织的主要承担者,只按所加最高分计。

 

 所有的奖励或者表彰均以证书为准,而证书必须加盖相应的印章,否则无效。关于奖励等级,校级证书应加盖“河南大学”公章;部门、学院如“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河南大学学生处”、“河南大学团委”、“河南大学××学院”等列为院级。

第十条 不论是学术论文,还是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通讯报道,第二作者应比第一作者分数减半。

第十 校级以上的一些比赛中按名次出现的奖项,第1名等同于一等奖,第2、3名等同于二等奖,第4、5、6名等同于三等奖。

第十 在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活动中,集体项目与单人项目的加分细则相同,而且集体项目中所有队员不分主次,加分相同。

第十 各类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有效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第十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推免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分计算方法为:第一名的原始分设为M,其他原始分均设为N,则第一名素质加分所得分值为15分,其他所得分值的换算公式为 。以此依次计算出每人的综合素质分值。

第十 本细则自2014年9月1日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