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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关于征集“开封礼物”标识活动的通知

作者:   人气: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13日 12:28

汴旅文〔2017〕20号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关于征集“开封礼物”标识活动的

通 知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丰富完善开封旅游购物产业链,推进开封市旅游产业全要素健康发展,提升开封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市政府工作总体要求,现开展征集“开封礼物”标识活动。此次活动,由开封市旅游委员会主办、开封大学旅游学院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开封礼物”标识。

二、征集范围

河南大学、开封大学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作品应充分反映开封旅游商品特色,具有宋文化、地域特点、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品应配有创意文字说明,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2.应征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投稿方式

1.纸质投递: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开封礼物”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地址:开封大学旅游学院208房间学院办公室

邮编:475000

联系人:徐轲老师 李菲老师

电 话:0378-23810296

2.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kflwbs@163.com。文件标题请注明“开封礼物标识征集活动”。

五、投稿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戳为准)。

六、评选办法

1.由评审委员会从来稿中选出质量比较高的标识20件,作为专家终评的对象。

2.专家评审委员会从终评对象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4月份在开封大学学校网站首页、开封旅游网等媒体公布。

七、奖励办法

1.由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奖励。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二等奖1名,获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三等奖1名,获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2.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将在2017年开封清明文化节上对获奖者进行颁奖,获奖者除获奖金、证书外,另获赠免费开封一日游。

3.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

八、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邮递延期、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寄者优先(依投寄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2.应征作品均应为投稿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6.本活动咨询电话:0371—23810296

2017年3月9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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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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