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铁川,男,汉族,河南邓州人,1959年12月生,河南汲县(现卫辉市),中共党员。1978年-1985年,在河南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现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成就体现在法史学、宪法学、法理学等领域,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论文二百多篇,出版个人专著十五部,在学术界提出了许多产生很大影响的学术观点。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法学》杂志主编、副院长,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局级)、北京奥组委秘书行政部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宣传文体部部长,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馆长等职务。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