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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新教授在历史文化学院做讲座

作者:李兴泽 张志苗

发布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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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2日上午,天津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欧洲文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特聘教授侯建新应邀在历史文化学院三楼会议室做题为《中世纪英国城市——兼议欧洲“共同体”概念》的讲座。本场讲座由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胡浩副院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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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新教授指出,如同欧洲文明真正地诞生于中世纪一样,欧洲的城市其实也源自于中世纪,它同古代城市几乎没有联系。关于中世纪欧洲城市的起源,学术界有三种说法,其一是由便捷的地理区位因素形成市场贸易与工商业者聚集的“市场说”,其二是“主教驻节地说”,其三则是村庄获得封建领主颁发特许状而转化为城市,侯教授称之为“庄园说”。

侯建新教授认为“庄园说”是英国和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的主要渠道,并做了重点解读。在领主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大量货币或在农民因不满封建义务而抗议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一笔现金或为了平息佃农的抗议,领主作出一定的让步,颁发特许状。其结果是劳役地租所带来的人身束缚关系松弛或被免除,农民自由活动的空间扩大由此,该村庄获得相对自治权利,自由贸易的活动增加,手工业、商业活动得以聚集,逐渐形成城市。最初所谓市民就是村民。

侯建新教授强调,中世纪英国城市的诞生及其精神内核,离不开日耳曼人的文化传统,尤其是马尔克村庄共同体观念。马尔克村社组织在中世纪仍然存活下来,佃农在抵抗领主过分盘剥中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效的,领主不能予取予夺,只能“谈判”,所以村民以货币赎买权利特许状的行动得以实现。这是领主颁发特许状的根本原因。村庄共同体有一定的自治和自律,在这种共同体观念下建立起来的中世纪城市,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庭,形成了城市共同体。共同体观念是理解中世纪城市、也是理解早期欧洲文明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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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新教授围绕中世纪英国城市的起源、性质以及“共同体”观念的作用,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不仅深化了师生对日耳曼传统文化的认知,更加强了他们对欧洲文明元规则起源的理解,使得在场师生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