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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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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学院第二届 “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历史文化学院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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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构建新型和谐的师生关系,决定开展历史文化学院第二届“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做师生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对象

全院教职工生

三、活动形式

征集师德主题文字、短视频、平面作品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案例,开展作品评选、表彰及展播。

四、活动时间

作品创作:5月30日至6月18日

学院初评:6月19日至6月23日

五、作品要求

1.文字作品。写作对象须为我院教职工。学生征文作品讲述“我与我的老师”之间的故事,教师征文作品除了讲述“我与我的老师”之间的故事外,还可以讲述身边好老师、好同事的故事,彰显我院教职工爱岗敬业、爱生如子、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作品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题目自拟,体裁不限,1500字以内,事迹真实生动。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2.短视频作品。拍摄对象须为我院教职工。紧扣活动主题,内容真实、感染力强,长度在3分钟以内,采用高清16:9或9:16拍摄,1980*1080p,MP4格式,大小在200M以内,配10字以内视频标题和100字左右文字说明。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

3.平面作品。创作对象须为我院教职工。主题鲜明,单张或多张摄影、手绘或海报形式作品,配10字以内标题和每张作品的文字说明。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

4.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案例。立足在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内容真实、做法新颖、有借鉴价值,3000字以内,可在文中插入支撑图片。

六、评奖办法

学院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及作品主人公师德表现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优秀作品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同时,将优秀作品及全部作品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七、作品使用

参赛作品须具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剽窃、转载。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学院拥有作品管理使用权,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学校“我与我的老师”师德主题征集活动评选。

请于6月19日前将作品以“作品类型+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和附件3“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作品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ssdsf@henu.ed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