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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06〕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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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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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目的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开展课程建设评估是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推动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教学管理,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


二、评估对象

本科课程建设评估的对象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程,各单位每年参加学校评估的课程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上述课程总量的20%。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课程建设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管理与建设、教学改革、学术水平、教学效果诸方面。具体标准见《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四、评估方法

1.申报与自评

各教学单位按学校制订的《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对申报评估的课程进行自评,并填写《河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总表》。

自评是评估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评估工作的基础,要严肃认真、客观如实地分析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该课程的发展前景。

各教学单位在全面分析、总结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提供自评报告和有关附件,实物材料由本单位进行展示,以备专家查看。

2.专家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首先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对课程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论。同时专家还随机到有关教学单位抽查复核实物材料,专家可根据复核情况调整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经校领导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大教师和学生可监督各课程参与学校评估的真实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可向教务处举报,教务处承诺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举报经核实属实后,相关课程视为评估不合格。


五、奖励与惩处

经校专家评估为优秀的课程,学校授予“河南大学优秀课程”的称号(有效期5年),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要采取措施尽快达到合格标准,课程组教师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不得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评优、奖先活动。

六、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A

C

1.

教学

指导

思想

1.1课程的目标定位

定位准确,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规划落实,与前、后期课程有较好的衔接

定位较准确,建设目标较明确,发展规划落实,有一定效果

根据培养计划明确课程的目标定位、类型定位、层次定位和服务面向定位等

1.2教育思想与教学观念

注重教学研究,有创新、有特色,措施有力,行之有效,质量意识强

注重教育观念的学习研究,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

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教学改革目标明确

2.

2.1教师队伍结构

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50%

结构基本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30%

教师的结构指年龄、学缘、职称、学历、学位等结构

2.2教师资格与上课率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占95%;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均为本科生授课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85%;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均为本科生授课率≥95%

教师资格是指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授课不含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3青年教师培养

奖惩政策落实,效果好,有明确的进修计划,都能担任本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有政策、措施,60%以上青年教师有明确的进修计划,并能担任本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青年教师指35岁以下的教师

2.4教师风范

好,典型事例多

较好

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质量高

3.教

学条

件与

利用

3.1教学条件

仪器设备、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齐全,利用率高

仪器设备、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齐全,利用率较高

指教学必须使用的电子教案、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声像资料、多媒体课件等

3.2实验开出率与实验室开放

开出教学大纲要求的全部实验和课程设计;实验室开放时间长,覆盖面大

开出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实验和有关课程设计;有开放性实验室

没有实践环节(实验或课程设计)的课程则不考核该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A

C

4.

4.1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严格、教学档案齐全,形成了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定期举办教学研究活动,有记录;课程建设成效显著

管理制度健全、教学档案基本齐全;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初步形成了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

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监控系统包括目标确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统计与测量)、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

4.2双语教学

课程采用了双语教学,教学效果好

具备采用双语教学的师资,有实施双语教学的计划

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学时50%及以上(外语课除外)

4.3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积极引进先进、适宜的原版教材和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教材

选用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50%,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50%


4.4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内容更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80%,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提供机会,效果好

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综合性、设计性实验≥50%

设计性实验: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

5.

5.1教学改革立项

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立项的教研课题或教材出版计划

有学校立项的教研课题或教材出版计划


5.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改革有总体思路,计划科学合理,配套措施得力,执行情况良好,成绩显著

有思路、计划与措施,有一定成效


5.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成效显著;使用多媒体授课,有自行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效果好

注意改革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授课

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即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

5.4考试方法改革

积极改革考试方法,注重考查学生能力,用试题(卷)库命题,教考分离,密封阅卷

考试方法有所改革,用试题(卷)库命题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A

C

6.学术

水平

6.1论文与专著

近三年来,教师平均每人发表教研论文1篇;有获省部级及以上奖的教材

近三年来,教师平均每人发表教研论文0.5篇;有校级及以上资助出版的教材

立项和获奖项目截止到上一个评奖年度

6.2科研水平与成果

近三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近三年承担校级科研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立项和获奖项目截止到上一个评奖年度

7.教学效果

7.1教学质量

领导、专家和学生听课反馈意见为“优”+“良”≥90%,无“差”

领导、专家和学生听课反馈意见为“优”+“良”≥70%,无“差”

反馈意见是指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全部信息

7.2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学生水平高

合格

在有可比较的考试与竞赛中的成绩或在专家组抽测、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的成绩

7.3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文章,或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科竞赛奖的年均学生比例≥3%

培养学生有思路、有措施、有效果;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文章,或有学校及以上科技、学科竞赛奖的年均学生比例≥1%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情况;校级及以上奖的科技文化作品或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文章情况

7.4教学成果

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教学改革论文

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发表有教学改革论文

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奖截止到上一个评奖年度

特色

项目

特色是在长期教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课程特有、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它应对优化人才知识、能力、结构,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的层面,如教学指导思想,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等。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22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0项,一般指标12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低于C级的为D。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A≥12,C≤3(其中重要项目A≥8,C≤1),有特色项目;

良好:A+B≥12,D≤1(其中重要项目A+B≥8 ,D=0);

合格:D≤3(其中重要项目D≤1)。


七、河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等级

专家评估等级

1.教学指导思想

1.1课程的目标定位



1.2教育思想与教学观念



2.师资队伍

2.1教师队伍结构



2.2教师资格与上课率



2.3青年教师培养



2.4教师风范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条件



3.2实验开出率与实验室开放



4.教学管理与建设

4.1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监控系统



4.2双语教学



4.3教材建设



4.4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5.教学改革

5.1教学改革立项



5.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5.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5.4考试方法改革



6.学术水平

6.1论文与专著



6.2科研水平与成果



7.教学效果

7.1教学质量



7.2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3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7.4教学成果



特色项目




自评总结论




2006年11月30日